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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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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就报考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黑龙江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702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一)满足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

(二)根据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人选(人选名单见附件1)。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

(三)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等情况,按有关规定视确认工作时限和进度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或视情况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递补人员名单,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三、资格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相应证明(需注明学历、毕业时间、专业等相应信息)。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4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落编通知单、首份工资表、报到证以及其他能够佐证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截止到2024年2月满24个月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以及对应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流水明细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若经营场所处于未存续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六)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考生为在职人员(含具有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后离职人员,需要出具离职证明。

(七)本人出具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指定日期内参加资格确认且未与招考单位提前沟通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2.考生阅读此通知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8日9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代码+确认参加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岗位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电子邮箱:hljcztrjcj@163.com。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存在回避情形的,按照公务员考试规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若不执行回避规定,除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外,还将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5.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8日9时前将声明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电子邮箱(hljcztrjcj@163.com),件同步配送至黑龙江省财政厅。配送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邮编150001,电话0451-53607056)。

6.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需自觉遵守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咨询电话:0451-53607056

附件1-4.zip

1.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人选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个人承诺书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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